连线嘉宾: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强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依托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规定,在办案中高度关注“失依儿童”,探索建立健全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依儿童救助机制,通过物质资助、监护救助、教育帮扶、心理护航、医疗保障、亲情守望等多元化的措施,解决他们生活失助、学习失教、精神失爱等问题。 记者:请介绍一下什么是“失依儿童”? 王强:我院未检部门在常年的办案过程中发现,那些服刑人员的子女,或是被害人的子女,因父母犯罪或遇害而失去照顾,出现生活失助、精神失爱、学习失教、医疗失保、心理失衡、道德失范等现象,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于这样一群儿童,我们称之为“失依儿童”。 记者:贵院开展失依儿童救助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王强:2014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我院为了帮助那些身处困境的失依儿童重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健全了失依儿童救助机制,积极救助生活困苦的失依儿童,引导道德失范的失依儿童回归正途,并对失依儿童的调查发现、线索移送、评估、救助流程、跟踪回访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记者: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贵院提出的失依儿童救助机制? 王强:我们提出的失依儿童救助机制,是指立足检察职能,及时发现处于困境中的失依儿童,形成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民政及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针对性地开展有计划、有步骤的救助活动,有效保护失依儿童的合法权益。 记者:这项机制具体包括哪些措施? 王强:失依儿童救助机制内容涉及面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章立制,2014年我院出台了《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开展失依儿童救助工作的决定》《金坛区检察院失依儿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2016年与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建立关爱失依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关于建立刑事案件失依儿童救助联动机制的试行意见》,逐步形成检察机关主导、各职能部门协作的联合救助格局。二是成立公益组织,打造专业救助队伍。2016年7月,我院在区民政局注册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日葵护苗之家”,吸纳10余名青年志愿者,为集中开展失依儿童救助搭建平台。三是物质资助,设立“向日葵护苗专项救助基金”,共向25名生活困难的失依儿童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四是监护救助,为无所依靠的失依儿童找到合适栖身之所,通过家庭寄养、民政收养等方式实施监护救助6人次。五是教育帮扶,通过资助学费或与教育部门沟通减免学费等措施,确保适龄失依儿童零辍学,共协调减免学杂费、捐助学费10人次。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失依儿童提供专业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疏导等50余人次。同时,我们还协调有关部门为失依儿童免费体检,购买学生意外保险等以保障其健康成长。 记者:取得哪些成效? 王强: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院联合各部门共救助失依儿童50余人,提供资金、心理、助学等帮扶200余次,许多失依儿童在救助下健康成长。除了各部门组成的“关爱失依儿童联动机制”,还有百余名志愿者和爱心企业加入到了“向日葵护苗之家”关爱失依儿童的队伍。“关爱失依儿童项目”先后被评为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优秀项目、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向日葵护苗之家”也被评为“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
来源:2018年10月24日检察日报 基层采风·讲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