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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就“绿色未检”工作接受记者采访
        2022-07-19 11:44:00  来源:溧阳检察

          记者:你们未检团队是不是有自己的标语,具体是什么?

          检察官:“向阳而生、逐光而行”这也是我们对所有孩子们的希望,希望他们永远阳光、积极、向上。

          记者:你觉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检察官:绿色司法是推动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的驱动力、思路引领和工作要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践行绿色司法的“试验田”,发展方向和实践路径就是推行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以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用“法理情”相统一原则引领司法理念更新,有力监督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得到有效落实。

          记者:你们主要是怎么做的呢?

          检察官: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强化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负面产出,最大限度促进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现代化。为全面推行和落实保护性司法,打造践行绿色司法的未检样板,推动溧阳未检工作高水平发展。我们近期出台了《关于确立“绿色未检”工作主题推进“向阳而生、逐光而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记者:那《意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检察官:总体要求是树立保护性司法理念,明确保护性司法总体思路,推行保护性司法办案模式,树立保护性司法发展目标,积聚保护性司法发展动力。具体做法是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力度,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维护与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法治教育力度。

          记者:在实施过程中你们还会做什么促成这项工作更好更快推进?

          检察官:有的,我们为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会推进“萌竹·未检”品牌创建工作,加强未检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同时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廉政建设,也会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发挥检察机关承上启下、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履行责任。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通过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等,实现案件办理专门化和帮教预防社会化的紧密衔接,形成司法保护与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合力。

          编辑: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