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为民实践中,如何做好群众身边事,办好群众身边案,因为各自做法的不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路径。12月24日,南京高淳区检察院举行“办好群众身边案件”检察开放日暨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代表通报和介绍了该院相关做法。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参加活动。
2020年6月1日,年过七旬的老杨因邻居家竹叶落在地上,走路容易打滑,影响其出入,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竹林南侧、中间落叶点着后离开,而紧靠着竹林的是邻居的柴房和住房,竹林上方就是电线。火势虽未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涉嫌构成放火罪,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放火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通过阅卷和提审,办案检察官去了案发现场,经了解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村民介绍,老杨一生未婚,家里有一养女,因在离家较远的加油站工作,平时不回老杨处居住。老杨因年事已高,主要靠低保生活,平时种点小菜,和邻居相处和睦。走访中,办案检察官同时还了解到另一条重要信息:民警找他那天,老杨是主动去的村委会,与案卷中老杨系被抓获归案并不符。
综合上述走访和回访,办案检察官认为,老杨平时和邻居相处和睦,社会危险性小,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一致同意对老杨不批准逮捕。
不捕不代表案件最终处理,而老杨到底是如何归案的,这直接影响到老杨的量刑,甚至是否需要对其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再次讯问老杨并和公安机关承办人核实,最终证实抓获老杨时,民警是先到达村委,后村委干部通过村民口头通知老杨,老杨主动投案。根据法律规定,老杨的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被害人及村民代表等10余人,在老杨所在村委会组织召开听证会。经公开听证,最终对对老杨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办案期间,该院本着办案和治理的目的,建议村委按照规定帮助老杨修建出行道路。如今,曾经的泥巴路已变成宽敞的水泥路,老杨的女儿也主动至离家最近的地方工作,每天能够回家照顾老杨。
据了解,“走访+回访”,最大限度实现司法亲历,是高淳检察院院制定的“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十项措施”之一,要求检察官办案中,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要慎办”的理念,迈出我们的脚步,多走近他们一点,多为他们想一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切实做好案结事未了的“下半篇文章”。
据介绍,为办好群众身边案件,该院成立乡村振兴专业化办案团队,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办法,从深化办案模式、和谐检民关系、强化普法宣传等方面明晰责任链条。
在此基础上,该院成立刑事和解工作室,制定刑事和解工作办法,选聘2名退休检察官常态化驻点,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努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今年以来和解成功9件。
同时该院构建办案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质量内控机制,举行案例检视会,将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对矛盾化解情况、社会评价情况、典型案例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群众身边案件不捕、相对不起诉较去年分别上升93%、58%;刑事和解案件较去年同期上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