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主办的第五十六次法治无锡建设新闻发布会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为“全市政法系统全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等4家政法单位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以“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倾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作了新闻发布,介绍了无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创新服务保障机制和举措,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
在“准”字上下功夫找准企业法律“痛点”
为找准民营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无锡检察机关在2019年走访457家民营企业的基础上,今年瞄准“三个聚焦”开展精细化调研,即:聚焦辖区实际,选择最难以解决、最为迫切的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聚焦企业关切,围绕超期羁押、涉案财产处置、案件久拖不决等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进行排查清理;聚焦社会热点,就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应急管理等涉法涉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今年5月,召开无锡检察史上首次“开放式检委会”,在当面征求市工商联负责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后,出台无锡检察《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对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理念、方式、监督重点、职能延伸及渠道畅通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在“做”字上出实招落实平等保护理念
无锡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发展实际,对涉案企业和人员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积极稳妥拓展不起诉裁量权,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依法惩治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犯罪,今年以来批捕29人、起诉225人。锡山区检察院对“冒充外资招商”实施跨国诈骗,骗取5名民营企业家495万元的14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滨湖区检察院、宜兴市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涉企案件,分别被评为江苏省政法机关依法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优秀案例一、二等奖。
擦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这块无锡招牌,深度嵌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机制,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以及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等犯罪,今年以来共批捕8件11人、起诉24件47人。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邓某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为2019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并入选最高检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打造“知识产权监督信息化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健全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完善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办案指引,健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领域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开展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9件。
在“新”字上求突破提升司法服务实效
梁溪区检察院联合4家企业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在全省率先成立食品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公益联盟;锡山区检察院与锡山水务集团联合,启动全省首例水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项目,为1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发展”检察方案。
除了公益防控项目,无锡检察机关还在多个领域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和载体。积极护航重大项目建设,聚焦物联网、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产业设立法律服务点29个。完善线上服务企业平台,在两级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集群开辟“检企之窗”、“法律智答”专栏,架起检企互动桥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提示机制,惠山区检察院建立了涵盖涉企风险研判、政策实时查询、法律风险提醒等功能的“惠企慧控”服务平台。
创新举措助力企业复工达产。疫情防控期间,精选20余名法律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成立服务企业复工达产检察志愿团队。联合行政机关、街道、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并行方式,对接联系300余家企业,在招工用工、生产建设、防控疫情、物资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帮助解难纾困。惠山区检察院通过“返锡通”APP对在办的41家涉案企业逐案回访,得知某服装企业“想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转产防护服”但囿于不清楚复工标准的情况后,联系职能部门予以专项指导,推动顺利投产,并指派检察官现场见证该企业首件防护服的生产下线。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创新服务保障的机制和举措,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为无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与会记者提问:刚刚提到无锡检察机关建立了办案影响评估机制,是否能详细介绍一下这项机制如何落实?
答:该项机制的探索是我们检察机关践行司法谦抑、平等保护理念、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就司法办案来说,主要落实在三个方面:第一,就是在涉企案件办理中,我们一方面要全力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法律效果;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站在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的角度,全面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评估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慎重选择好办案方式和时机,防止办了案件、垮了企业。第二,对强制措施的适用也要加强监督和把关,能不捕的不捕;对于已经采取逮捕措施的要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及时提出变更建议。第三,对于依法应捕应诉的重大涉企案件,我们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沟通联系,主动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及应对方案,协同各方共同将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在涉企案件办理中所采取的诸如办案影响评估等一系列措施,都必须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们讲平等保护、办案影响评估、轻缓处理,最基本的前提是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