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莅临现场。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常州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的整体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剑,第三检察部主任唐楠,他们将分别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将有关情况先向各位记者朋友作一通报。
一、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的背景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是,在老龄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欺诈类犯罪也呈现高发多发态势。这些犯罪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财产,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感、幸福感,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部署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5月9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就抓好全国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作出批示,要求检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与常规监督办案履职紧密结合,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5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打击整治环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6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结合江苏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常州市检察机关迅速响应,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部署落实,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全面加大养老诈骗打击整治力度,迅速形成从严惩治犯罪的工作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专项行动以来,已自行摸排出检察环节在办涉养老诈骗案件14件35人,其中,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8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5人,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19人,其他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3人。截至目前,已提起公诉9件17人,审查起诉阶段5件18人。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及时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并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专项行动协同联动机制。一是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基层院刑检部门主任为联络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抓紧抓实打击整治工作。工作专班由部门主任、副主任及检察官等4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内外沟通和上下对接,有序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合理安排时间节奏,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难点、痛点、堵点,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研究落实方案和解决办法,各参与部门与牵头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公、检、法、司协同配合机制,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线索共享、重大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养老诈骗案件的总体形势研判,做到定期汇报,掌握进展,及时分析,听取意见,动态跟踪。
三、从严从快精准打击,确保惩治有力有效
坚持精准办案和依法监督相结合,确保办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质效。坚持对养老诈骗案件优先办理、领导带头办理,落实好快捕快诉要求。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和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工作,把各诉讼阶段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程序回转,在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期间快速集中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钟楼区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对公安机关2022年3月5日移送审查起诉的魏某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加快办理进度,该案系以提供养老服务、艺术品交易为名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案件,集资人员400余名,涉案资金1.6亿元、非法集资时间长达五年。在侦查环节,该院即提前介入侦查,就取证提出检察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注重追赃挽损,共计敦促犯罪嫌疑人退出人民币255万余元。该院已于2022年4月20日对该案提起公诉,并于6月9日开庭审理。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做到不枉不纵。对于养老诈骗犯罪,既坚持从严惩治的总基调,又区分案件具体情况,宽严相济、精准处置、确保效果。对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案件,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以及主观恶性大、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严惩处。对于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区别对待,确保罚当其罪。对于在从事养老产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犯罪的涉案企业,综合考虑企业经营、老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等问题,有继续经营条件的,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建设,促使其合法正常经营,继续发挥养老服务等功能。武进区院在办理一起涉养老收藏品诈骗案件时,落实轻轻重重刑事政策,对主犯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余参加人员精准分层分类处理。三是强化法律监督,注重综合维权。充分发挥介入侦查、检察官办公室等协作配合机制,对在办养老诈骗案件实行专班办理,通过对接行政机关、走访被害老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诉求,细化风险研判,精准把握犯罪特征,明确监督数据要素。在介入侦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环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侦查机关查清赃款去向,依法查扣冻结涉案财产,同时审慎核对涉案数额,仔细排查可追缴资产,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金坛区院在办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督促犯罪嫌疑人陆续退赔,追赃挽损504万元。坚持双向释法说理,对犯罪嫌疑人加强政策攻心,促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同时及时告知受骗老年人办案进展,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帮助其理性对待、尽快走出被骗阴霾。通过双向释法说理,尽力降低犯罪影响,促进社会稳定。天宁区院在办理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多名老年集资参与人到检察机关表达诉求,办案人员耐心解释,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得到了理解和认可。
四、注重强化宣传发动,协同开展规范整治
在加强司法办案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将宣传发动、规范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助力全民反诈良好氛围。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平台积极转发各主流媒体发布的打击养老诈骗的宣传稿件,并原创发布相关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通过印制小册子、宣传海报,联合社区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开展反诈骗专项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溧阳市院联合溧阳市委老干部局、溧阳市法院,针对60余名离退休干部开展防范养老诈骗专题讲座。钟楼区院拍摄《都挺好》防诈宣传短片,在多处播放,收获良好口碑。二是以舆情引导为重点,强化日常舆情监测处置。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市检察院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工,积极开展舆情引导各项工作。各有关业务条线在办案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按照“三同步”要求,业务部门与新闻宣传部门对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提前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做好舆情引导,防止恶意炒作。依托既有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立足网评员队伍和通报预警平台,持续强化对养老诈骗涉检舆情信息的研判、预警和协调处置。积极发动检察系统网评力量,对专项行动宣传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破圈层的推介,不断加强正能量输出,积极营造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推行业规范整治。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办案。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堵塞监督监管漏洞;对民事违法主体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公益损害责任,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推动溯源治理、长效治理方面的效能。建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刑检部门案件线索互移机制,坚持法定领域与新领域协同发力,有效维护涉养老领域公共利益。市检察院诉某生物科技公司以欺诈手段销售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3400余万元,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养老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养老诈骗犯罪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主动研究,担当作为,重点从“惩”“治”“防”三个层面进一步谋划落实。一是惩处为要。持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的严惩态势,特别是对多发高发、新型的养老诈骗犯罪,保持敏锐性和前瞻性,坚持全链条惩治、一体化惩治和专业化惩治,坚决防止侵害老年人权益风险滋生蔓延。二是预防为先。牢固树立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办案理念,注重分析养老诈骗犯罪的趋势特点,针对重点领域、高发地区、特殊群体,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强化风险警示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治理为本。主动参与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推动强化相关行业自律和平台治理责任,协同推进社会共治,共同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谢谢大家!